1月16日晚間,國產氮化鎵大廠英諾賽科發布公告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英諾賽科(蘇州)半導體有限公司(后者簡稱“英諾蘇州”,二者統稱“原告”)已向中國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英飛凌科技(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稱“被告一”)、英飛凌科技(無錫)有限公司(以下稱“被告二”)及蘇州芯沃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被告三”),就202311774650.7號專利提交起訴狀《(2024)蘇05民初1430號》,及就202211387983.X號專利提交起訴狀《(2024)蘇05民初1431號》(統稱“起訴狀”)。
公告稱,英諾蘇州為202311774650.7號及202211387983.X號專利(“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英諾賽科已就涉案專利獲得英諾蘇州許可。涉案專利分別涉及一種氮化鎵(GaN)功率器件及其制備方法,以及一種氮化物基半導體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根據起訴狀,被告二是被告一的全資控股子公司,并為英飛凌中文網站的備案主體。該網站向中國的潛在客戶展示、宣傳及許諾銷售多種型號的氮化鎵(GaN)半導體器件(“涉案侵權產品”);被告一是涉案侵權產品的進口商和總經銷商;根據英飛凌中文網站,被告三是被告一、被告二于中國的增值分銷商。經技術比對,原告認為涉案侵權產品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三被告未經原告允許實施了許諾銷售、銷售、進口涉案侵權產品的行為,構成對涉案專利的侵害,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行為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向法院提出本案訴訟。
英諾賽科認為,提出上述訴訟將不會對本集團的正常業務或經營產生不利影響。本集團將繼續積極尋求法律意見,并在必要時采取合適行動,以維護本集團及其股東之利益,并盡量減少對本集團的負面影響。本公司將于適當時候發布進一步的公告,以通知股東關于上述訴訟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