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中稱,國家數據基礎設施是數據基礎制度和先進技術落地的重要載體:
在數據流通利用方面,建成支持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保障數據安全自由流動的流通利用設施,形成協同聯動、規模流通、高效利用、規范可信的數據流通利用公共服務體系。
在算力底座方面,構建多元異構、高效調度、智能隨需、綠色安全的高質量算力供給體系。
在網絡支撐方面,構建泛在靈活接入、高速可靠傳輸、動態彈性調度的數據高速傳輸網絡。
在安全方面,構建整體、動態、內生的安全防護體系。
在應用方面,支持傳統行業轉型升級,賦能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發展。
總體實現“匯通海量數據、惠及千行百業、慧見數字未來”的美好愿景。
當前,我國數據基礎設施處于起步建設階段,圍繞流通利用業務場景,各地方各行業各領域探索形成多種有針對性的技術方案和解決路徑,并在不斷迭代發展。在推動技術設施化過程中,要注重發揮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雙重作用,堅持自上而下布局、自下而上探索雙向協同,鼓勵大膽創新,支持先行先試,加快技術收斂,推動技術規模化部署、系統化應用,為構建高速互聯、高效調度、開放普惠、安全可靠的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奠定堅實基礎。
2024—2026 年,利用 2—3 年左右時間,圍繞重要行業領域和典型應用場景,開展數據基礎設施技術路線試點試驗,支持部分地方、行業、領域先行先試,豐富解決方案供給。制定統一目錄標識、統一身份登記、統一接口要求的標準規范,夯實數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技術基礎。完成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頂層設計,明確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的技術路線和實踐路徑。
2027—2028 年,建成支撐數據規模化流通、互聯互通的數據基礎設施,數網、數算相關設施充分融合,基本形成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規模化數據可信流通利用格局,實現全國大中型城市基本覆蓋。
到 2029 年,基本建成國家數據基礎設施主體結構,初步形成橫向聯通、縱向貫通、協調有力的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基本格局,構建協同聯動、規模流通、高效利用、規范可信的數據流通利用體系,協同構筑數據基礎設施技術和產業良好生態,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從《指引》中注意到,《指引》要求建設高速數據傳輸網,實現不同終端、平臺、專網之間的數據高效彈性傳輸和互聯互通,解決數據傳輸能力不足、成本較高、難以互聯等問題。支持電信運營商、相關科研機構、國家大科學裝置等,疊加虛擬化組網、網絡協議創新和智能化任務調度等云網融合技術,形成多方快速組網和數據交換能力,支持面向數據傳輸任務的彈性帶寬和多量綱計費。推動傳統網絡設施優化升級,有序推進 5G 網絡向 5G-A 升級演進,全面推進 6G 網絡技術研發創新。在東中西部地區均衡布局國際通信出入口局,加快擴展國際海纜、陸纜信息通道方向。建設時延確定、帶寬穩定保障、傳輸質量可靠的確定性網絡。布局“天地一體”的衛星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