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的過量排放導致溫室效應不斷增強,對全球氣候產生不良影響,二氧化碳作為溫室氣體中最主要的部分,減少其排放量被視為解決氣候問題最主要的途徑,如何減少碳排放也成為了全球性議題。
為承擔解決氣候變化問題中的大國責任、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與高質量發展,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的講話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指明我國面對氣候變化問題要實現的“雙碳”目標。
一、碳達峰與碳中和的定義
碳達峰
碳達峰就是指碳排放量達峰,即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在某一個時期達到歷史最高值,之后逐步降低。其目標為在確定的年份實現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形成碳排放量由上漲轉向下降的拐點。碳達峰是碳中和實現的前提,碳達峰的時間和峰值高低會直接影響碳中和目標實現的難易程度,其機理主要是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煤炭發電與終端能源消費、推動能源清潔化與高效化發展[1]。
目前世界上已有部分國家實現了碳達峰,如英國和美國分別于1991年和2007年實現了碳達峰(圖1),進入了達峰之后的下降階段。在英國和美國碳達峰后,兩者的碳排放量并未產生直接的下降,而是先進入平臺期,碳排放量在一定范圍內產生波動,之后進入碳排放量穩定下降階段。
圖1 1930年-2019年英國和美國碳排放量。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
碳中和
碳中和即為二氧化碳凈零排放,指的是人類活動排放的二氧化碳與人類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吸收量在一定時期內達到平衡[2]。其中人類活動排放的二氧化碳包括化石燃料燃燒、工業過程、農業及土地利用活動排放等,人類活動吸收的二氧化碳包括植樹造林增加碳吸收、通過碳匯技術進行碳捕集等。
碳中和有兩層含義,狹義上的碳中和即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與吸收量達到平衡狀態,廣義上的碳中和即為所有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與吸收量達到平衡狀態。碳中和的目標就是在確定的年份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量與二氧化碳吸收量平衡。碳中和機理即為通過調整能源結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方式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并通過CCUS(碳的捕集、利用與封存)、生物能源等技術以及造林/再造林等方式增加二氧化碳吸收。
目前蘇里南與不丹分別于2014年和2018年宣布已經實現碳中和目標[3]。兩國的能源需求量均較低,產生的碳排放量較少;同時蘇里南與不丹的森林覆蓋率分別在90%和60%以上,較高的森林覆蓋率提升了其碳匯能力。在這兩方面的作用下,不丹與蘇里南的達到了碳中和。
二、“雙碳”目標產生的背景
減少碳排放以應對氣候變化逐步成為全球共識
不良氣候變化的災難性影響推動全球減少碳排放。自從人類社會進入工業化時代以來,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迅速增加,溫室氣體濃度升高強化了大氣層阻擋熱量逃逸的能力,形成更強的溫室效應,從而產生了溫室氣體排放與氣候變化之間的緊密聯系[4]。
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364.4億噸,占所有溫室氣體的比重高達74%,是造成溫室效應的最主要原因。全球地表平均氣溫與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現出相同的變化態勢,在2019年達到了10.13℃,與1750年相比升高了2.82℃。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在第5次評估報告中指出前工業時代以來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濃度不斷上升,這一現象極有可能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6]。
雖然近年來全球碳排放量的增長速度有所放緩,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仍未到達頂峰[5],意味著未來氣候變化問題依舊嚴峻。氣候變化對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產生了破壞性的影響,包括極端天氣事件的增多、海平面上升、農作物生長受影響等,因此控制碳排放以減緩全球氣候變暖,從而促進人類社會健康發展成為了重要的全球議題。
圖2 2018年溫室氣體構成。注:數據來源于OECD
圖3 1750年-2019年全球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與地表平均溫度。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Climate Watch
減少碳排放以應對氣候變化逐步成為全球共識。全球為應對氣候危機,通過歷次氣候大會形成了階段性的減排原則和減排目標,“碳中和”即為本世紀中葉的目標。
1992年,聯合國組織簽訂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定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要求發達國家先采取措施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并逐步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先進技術;而發展中國家在發達國家的幫助下,采取對應的措施減緩或適應氣候變化。
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達成,并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京都議定書》設定了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規定了締約方的減排任務;更重要的是其以法規的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并確定了三種靈活合作機制:清潔發展機制、聯合履行機制和排放貿易機制。
2005年,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開始運行,標志著減排方式中的排放權交易開始實施,助力各國減少碳排放,同時促進碳金融產業的發展。
2015年,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巴黎協定》正式通過,為2020年之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做出安排:較工業化前溫度水平,全球平均氣溫升高程度應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努力做到升溫在1.5攝氏度之內,并且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同時《巴黎協定》要求各締約方遞交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截至2021年8月10日,共有192個締約方遞交了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共同為控制碳排放而努力。
2020年12月12日,氣候雄心峰會上,聯合國秘書長強調聯合國2021年中心目標是在全球組建21世紀中葉前實現碳中和的全球聯盟。
融入全球治理、實現可持續發展推動中國提出“雙碳”目標
面對全球范圍內開展氣候行動的趨勢,我國從1979年開始逐漸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積極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主動承擔起大國責任,為實現人類社會的健康發展做出努力。同時,日益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要求我國的發展模式需要向可持續發展模式轉變。在這兩方面背景下,我國提出了“雙碳”目標。
中國需要在應對氣候行動中展現大國擔當。
2020年,中國GDP達到101.60萬億元,占全球GDP比重的17.38%,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同時,2019年,中國碳排放達到101.8億噸,占全球碳排放的27.92%,是世界上年度碳排放最多的國家,在此情況下,中國的氣候行動一直備受國際關注。
關于減少碳排放的責任,從歷史累計數據來看,西方國家的排放主要從工業革命開始就已經進行,而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起始時間相對較晚,應該以歷史累計碳排放量還是以現在的碳排放量來分擔責任一直是一個博弈點。
從人均碳排放的角度來看,發達國家的人均碳排放量雖然在逐漸下降,但是仍有部分發達國家高于發展中國家(圖4),特別是人均累計碳排放量遠高于發展中國家(圖5),國家的發展需要不斷地累積才能達到一定的高度來滿足本國人民的需求,發展中國家當前階段的發展對能源消耗、工業化建設等活動有更高需求,會使自身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更為困難。
因此,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存在核心的利益矛盾。在此情況下,面對世界領導結構變化的國際形勢,中國不糾結于歷史碳排放總量等問題,主動提出加強國家自主貢獻以及“雙碳”目標,是對國際社會關注的積極回應,是中國在《巴黎協定》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減排目標,表明中國堅決維護《巴黎協定》、積極進行氣候治理的決心,同時也是體現中國融入全球治理、體現大國責任擔當的表現。
圖4 1930年-2019年中國、英國、美國和全球人均碳排放量。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
圖5 中國、英國、美國和全球人均累計碳排放量(1900年-2019年)。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
實現可持續發展是推動我國提出“雙碳”目標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過去幾十年來,中國經濟飛速發展,對能源需求不斷走高,而我國能源結構以化石燃料為主,2019年,煤炭、石油、天然氣三者占比達到85%(圖6),大量的化石燃料使用造成了碳排放持續增加。2019年,化石燃料帶來的碳排放量占比達到92%(圖7)。大量的碳排放同樣使我國產生了氣候變化問題,地表平均溫度也從1990年的7.14℃逐步升高到2019年的10.17℃ (圖8),氣候變暖現象愈發明顯。
根據《2020年中國氣候公報》,在氣溫方面,近年來全國平均高溫日數呈現出上升趨勢,且極端高溫事件偏多而極端低溫事件偏少;在降水方面,2020年我國平均降水量較常年多10.3%,暴雨日數較常年多24.1%,全國共出現了37次區域性暴雨天氣過程,造成了大量經濟損失。
此外,化石燃料屬于不可再生能源,從長期來看,對化石能源的過度依賴不利于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面對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我國提出了“雙碳”目標以控制碳排放,倒逼能源結構調整,改善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圖6 2019年中國各類能源消耗占比。注: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
圖7 2019年中國各類能源碳排放占比。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
圖8 1900年-2019年我國碳排放量與地表平均溫度。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Climate Watch
三、全球主要國家和地區實現碳中和的路徑
目前大量國家與地區提出了碳中和目標,如美國、歐盟、英國等提出要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我國提出要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大部分國家以調整能源結構為基礎,對各產業制定了碳中和實現路徑,力圖通過能源結構調整與產業結構調整來實現碳中和。
調整能源結構,推動能源脫碳
目前全球能源消耗中石油、煤炭、天然氣占比一直在80%以上,清潔能源的占比雖然在逐漸提高,卻仍在20%以下(圖 9)。因此,各國紛紛從能源供給方面入手,發展清潔能源、提高清潔能源占比以調整能源結構,逐步推動能源脫碳,進而減少碳排放以實現碳中和。
各國具體實施策略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降低化石燃料的消耗,在能源消耗結構中化石燃料占比極高,導致能源消耗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碳排放,因此部分國家將降低化石燃料的消耗以弱化對化石能源的依賴視為重要策略。
例如,2017年聯合國氣候大會召開時,英國、法國等20個國家聯合美國的兩個州共同成立了棄用煤炭發電聯盟(The 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逐漸淘汰煤炭發電;丹麥停止發放石油和天然氣開采許可證,并提出在2050年停止開采化石燃料;美國也開始出臺政策暫停部分地區的石油與天然氣開采活動;我國也在逐步要求不再新建煤炭發電項目,并淘汰老舊燃煤電廠。
二是發展清潔能源,降低能源消耗過程中的碳排放。
清潔能源具有資源量豐富、環境友好、可循環性的特征,提高清潔能源的利用率是各國調整能源結構的重要途徑。
法國政府2020年發布新的多年期能源計劃,提出到2023年實現20.1GW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到2028年實現44GW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德國頒布了《氣候行動法》、《可再生能源法》計劃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日本計劃提高海上風電裝機量、實現氨混合燃料發電、提高氫能發電;美國制定了清潔能源革命計劃以支持清潔能源技術創新;我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已成為世界首位;歐盟提出了清潔能源計劃與《歐盟氫能戰略》,推動清潔能源的發展,還提出了新的提案要求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歐盟最終能源消耗的40%。
圖9 1965至2019年全球能源消耗結構。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
降低工業碳排放,打造低碳工業
工業部門不僅會大量消耗能源,還會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的碳排放,因此工業部門的碳排放占比也較高。目前各國也制定了相應政策,并采取了一定措施來降低工業部門的碳排放,其中主要的途徑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CCUS)、生物能源與碳捕集和儲存技術(BECCS)、循環利用技術。CCUS和BECCS能夠對生產過程產生的碳進行捕集并進行再次利用,從而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減少碳排放。
我國于2019年發布了《中國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發展路線圖》,來推動CCUS技術發展;英國、瑞典相繼推出了BECCU技術試點來減少碳排放。循環利用技術被廣泛用于循環經濟,對工業材料進行循環利用,降低碳排放強度。
美國很早就對廢棄物處理出臺了相關法案,推廣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歐洲推出了《循環經濟利用計劃》,從多方面建設循環經濟;我國引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構建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降低建筑碳排放,推進綠色建筑
對建筑行業進行綠色改造,發展新型建筑材料、改進施工方式與流程、提高老舊建筑改造效果對減少建筑行業碳排放有重要作用。
實現途徑主要有兩條,一是建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各國現在已經推出了一系列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對建筑環保性進行評價,從而控制建筑的碳排放,如美國的《綠色建筑評估體系》(Leadership in Energy & Environmental Design Building Rating System,LEED)、英國的BREEAM體系(Building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澳大利亞的ABGERS體系(Australian Building Greenhouse RatingScheme)、日本的CASBE體系(ComprehensiveAssessment System for Building Environmental Effidency)等。
二是不斷改進現有老舊建筑,實現老舊建筑綠色升級。例如歐盟推出了“革新浪潮”倡議,提出到2030年所有建筑實現近零能耗;法國針對老舊建筑改造推出了翻新工程補助金,要求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英國推出“綠色賬單”計劃為老建筑安裝減排設施,并對新建建筑進行評估,分析其耗能,助力建筑減排。
降低交通碳排放,發展交通脫碳
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多、基礎建設的完善與經濟的發展,交通行業不斷增長,成為碳排放量占比較高的行業,因此各國開始設立相關政策規劃,推動減少交通行業碳排放。
實現途徑主要有兩條,一是推行新能源交通工具,二是利用數字化提升交通運輸效率。
在推行新能源交通工具方面,各國主要推動燃料清潔化以實現交通出行、人貨運輸的綠色化。比如歐盟發布了《可持續與智能交通戰略》,促進陸運、水運、空運零排放,提出提案要求2030年新注冊燃油車比2021年減少55%,到2035年將不再有新的燃油車注冊;美國建設現金車輛貸款支持項目,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部分國家公布了禁售燃油車時間表,提高新能源汽車占比。
在交通運輸數字化方面,歐盟發布了《可持續與智能交通戰略》提出構建自動化的多式聯運體系,優化運輸模式,提高利用效率,同時部署自動汽車、無人機來提高交通系統的智能化。
提高生物碳吸收,發展低碳農業
農業的生產活動中同樣會產生大量的碳排放。實現農業低碳發展的途徑主要有兩條,一是減少生產過程的碳排放,二是增加碳吸收。
在減少碳排放方面,美國通過《清潔能源及安全法案》助力農業耗能清潔化、高效化;英國推行有機農業以減少農業生產與加工耗能;歐盟發布了《農場到餐桌戰略》,通過減少糧食浪費、促進農藥可持續利用、減少污染、發展有機農業,支持農業向可持續生產過渡。
在增加碳吸收方面,各國主要通過增加本國碳匯能力來增加碳吸收。比如英國推動“林地創造資助計劃”,提高本國林地面積;美國發布《美國農林部智能氣候體系》,通過森林管理、保護和恢復國有森林的途徑來增加碳匯能力。
利用碳交易機制,發展綠色金融
在《京都議定書》中,碳排放權交易體制是重要的減排機制之一,因此自《京都議定書》生效后,碳交易市場開始快速發展,綠色金融迅速推進,助力各國實現碳中和。歐洲、美國等國家或地區均陸續設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場,將碳排放權與減排措施實現的減排額度進行量化并形成指標,從而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從而提高全球整體的減排能力。
同時,綠色金融不斷發展,通過綠色信貸、綠色稅收支持各行業新興技術發展,從而助力各行業實現碳中和。歐盟推出了《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歐盟綠色債券標準》等文件,推動歐洲綠色金融的發展,此外還有提案提出到2026年開始設立碳邊境稅等具體目標;美國通過制度保障與金融創新優化綠色金融資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