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1日),時值華為CFO孟晚舟被捕兩周年,華為加拿大公司在社交媒體對孟晚舟事件發聲:“華為仍然堅信孟女士是清白的,并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也會得出同樣的結論。鑒于此,華為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正義和自由。”
此前一天,即11月30日,中國駐加拿大大使叢培武同孟晚舟通電話表達親切慰問。叢培武表示:“你被加拿大方面錯誤拘押已有兩年,我們對此十分掛念。我要強調,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和企業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將繼續敦促加方認真對待中方的嚴正立場和關切,糾正錯誤作法,盡快作出將你釋放的正確決定,并確保你平安回到中國。”
在近日的庭審中,曾經對孟晚舟實施抓捕的加拿大警方負責人,否認曾經指使邊境部門在審問孟晚舟時隱瞞她是拘捕令目標一事。
據了解,孟晚舟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加拿大皇家騎警隊(RCMP)拘捕,她被捕前曾遭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查問3小時,當時沒有律師在場。
辯護律師斯科特·芬頓(Scott Fenton)指控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中士賈尼斯·范德格拉夫(Janice Vander Graaf)在孟晚舟被捕當天接受審訊時,告訴邊境官員向她隱瞞一份密封的起訴書和逮捕令。面對法庭的審問,范德格拉夫在法庭上說:“我不記得發生了什么事,我也不相信發生過這種事。”
在更早的時間里,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孟晚舟的律師(辯方律師)用一天的時間繼續對加拿大聯邦警察(RCMP,或譯為皇家騎警)警員溫斯頓·葉(Winston Yep)進行詢問。這位警員當天回答辯方律師的過程比之前明顯變長,似乎對每個問題都‘三思而后答’,聲調也比昨日更低。盡管如此精心地選擇答案,他還是在追問過程中被迫直接承認,是他用內容錯誤的宣誓書獲得了法官的臨時逮捕令。
根據加拿大的法律,警察逮捕任何人都要向法官申請逮捕令。在這個案件中,法官簽發的是臨時逮捕令,也就是主要依據警察的宣誓書來簽發。為防止警察濫用司法權力,警察必須在宣誓書中向法官作出誠實的陳述。法官基于對這份宣誓書內容的信任來決定是否簽發逮捕令。然而,如此重要的宣誓書,葉警員在這份宣誓書中卻存在著形式和內容多方面的錯誤。
其中出現了以下幾個錯誤:一、沒有在宣誓書中向法官提供準確的內容;二、明知宣誓書中有錯誤卻不及時更正;三、違反逮捕令的建議竟然“不知道誰提出的”。
據悉,孟晚舟引渡聽證會定于2021年4月結束,不過上訴可能會使該案再拖上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