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電網發布了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指出,對于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待國家出臺明確政策前公司暫停止墊付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
此外,及時做好分布式光伏電價調整工作。對于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網且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并網時間執行對應的標桿電價。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2元(含稅);采用“全額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Ⅱ類資源區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執行,調整為每千瓦時0.6元(含稅),其中上網電價執行標準為0.3749元/千瓦時,補貼電價執行0.2251元/千萬時。
符合國家政策的村級光伏扶貧項目(0.5兆瓦及以下),按照國家能源局下發的扶貧項目目錄為準,補貼政策保持不變,為列入目錄前暫按普通分布式光伏項目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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