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現在的人工智能(簡稱AI)革命熱潮,就不得不提到今年AlphaGo對戰(zhàn)李世石的圍棋大戰(zhàn),而且現在的人工智能不僅能輕松玩轉科技圈,也越來越多地應用于諸如新聞、法律和金融等領域。而現在,一支英美研究團隊稱,人工智能已經具備了預測審判結果的能力。
這支英美研究團隊由來自倫敦大學學院、謝菲爾德大學和賓夕法尼亞大學的科學家組成。他們的研究結果表明,有一款人工智能系統已經能成功預測數百例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的案件審判結果,正確率達到8成左右。
該項研究的領頭人是倫敦大學學院的Nikolaos Aletras博士,他說:“雖然現在AI的新聞鋪天蓋地,但我們不認為它在短期內能取代法官或者律師,AI主要有助于快速識別案件中的典型,進而做出某種預測。這款AI也有助于判斷哪些案件可能違背了《歐洲人權公約》。”
首先,該研究團隊讓人工智能識別了584個案件的英語數據資料,而這些案件都有關于《歐洲人權公約》中的3條條款:第3條(有關酷刑或侮辱虐待)、第6條(保護公平審判權)和第8條(尊重私生活)。而之所以挑出這些條款,是因為它們不僅是代表基本權利的案件,還有大量的公開數據可供參考。然后,人工智能分析所有信息,在每個案件上標記是“違背”或“不違背”人權公約,其中79%的預測審判結果和當時的法庭判決相同。
為了減少人工智能的偏差和“錯誤學習”,在研究小組挑選的案件里,違背和不違背人權公約的案件數量各占一半。該研究報告的另一位作者Vasileios Lampos 說:“在理想情況下,我們應該使用向法院提交的案件來測試和改善我們的算法,而不是根據公開的審判文件,但由于我們沒有渠道獲取那些數據,所以我們只能使用法院公開的案件概要。”
而人工智能出錯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存在兩個類似的案件——一個違背了公約而另一個沒有,表明人工智能不能理解法律的精妙之處,研究人員稱人工智能并不會讓律師丟飯碗,他們的下一步工作是用更多的數據對系統做進一步測試。
目前,越來越多的律師事務所轉向運用人工智能,用以完成海量法律數據工作。比如IBM今年利用沃森(Watson)人工智能程序開發(fā)的人工智能律師Ross,現在就在Baker & Hostetler律師事務所“上班”,處理破產案件。(實習編譯:曾鈺婷 審稿: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