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購售電合同》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5
1.1定義5
1.2解釋6
第二條購售電基本情況7
2.1并網方式及產權劃分7
2.2設備維護管理責任范圍7
2.3電量計量7
2.4電能計量裝置及相關設備8
2.5電能計量裝置維護管理9
2.6電能計量裝置的校驗9
2.7計量異常處理9
2.8電量計算依據10
2.9上網電量、用網電量計算10
2.10電費計算11
2.11電費結算11
2.12電能計量、計費差錯調整的電費支付12
2.13資料與記錄13
第三條雙方的義務14
3.1甲方的義務14
3.2乙方的義務14
第四條合同變更、轉讓和終止16
4.1合同變更16
4.2合同變更程序16
4.3合同轉讓16
4.4合同終止16
4.5合同解除17
4.6合同解除程序17
第五條法律責任18
5.1違約責任18
5.2賠償責任18
第六條附則19
6.1不可抗力19
6.2合同的生效和期限20
6.3爭議的解決20
6.4保密20
6.5通知與送達21
6.6文本和附件21
6.7特別約定22
附件一:主要技術參數24
附件二:計量點及產權分界點圖示25
附件三:合同事項變更確認書26
正文
本《購售電合同》(以下稱“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署:
甲方:
(電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一家電網經營企業,已取得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輸電(供電)許可證(許可證編號:),擁有輸電(供電)資質。
2、乙方為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已取得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本合同項下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許可證編號:)(或電力業務許可證豁免證明)。
3、乙方在___________擁有/興建/擴建,并/并將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_______兆瓦(MWp)的___________光伏電站(以下稱“光伏電站項目”)。
4、甲方經營管理適于光伏電站項目運行的電網,乙方光伏電站項目已并入甲方經營管理的_______________電網運行。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在電力購售、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供電營業規則》、《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定義
本協議中所用術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義如下:
1.1.1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指位于用戶附近所發電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且單個并網點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的光伏發電項目。
1.1.2上網電量:指乙方在計量關口點輸送給甲方的電量,電量的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3用網電量:指甲方在計量關口點輸送給乙方的電量,電量的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4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的要求或責任,包括因甲方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等,導致事故范圍擴大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1.1.5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的要求或責任,包括因乙方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等,導致事故范圍擴大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1.1.6產權分界點:指甲方資產與乙方資產的分界點。
1.1.7計量點:指用于貿易結算的電能計量裝置裝設地點。
1.1.8并網方式:指乙方光伏電站項目與甲方電網的連接方式。
1.1.9上網電價:指甲方購買乙方電量所執行的電價。
1.1.10用網電價:指乙方購買甲方電量所執行的電價。
1.1.11緊急情況:指電網發生事故或者發電、供電設備發生事故;電網頻率或電壓超出規定范圍、輸變電設備負載超過規定值、主干線路功率值超出規定的穩定限額以及其他威脅電網安全運行,有可能破壞電網穩定,導致電網瓦解以至大面積停電等運行情況。
1.1.12技術參數:指附件一所述的電力設施(包括發電設備和并網設施)的技術限制條件。
1.1.13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歷日。如約定電費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則電費支付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火山爆發、龍卷風、海嘯、暴風雪、泥石流、山體滑坡、水災、火災、來水達不到設計標準、超設計標準的地震、臺風、雷電、霧閃等,以及核輻射、戰爭、瘟疫、騷亂等。
1.2解釋
1.2.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1.2.2本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繼者或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遇有本款約定的情形時,相關義務人應當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及完備的法律手續。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為公歷日、月、年。
1.2.5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詞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條購售電基本情況
2.1并網方式及產權劃分
2.1.1乙方通過以下第_____種方式并網并向甲方輸送電力:
(1)采用余電上網方式消納發電量;
(2)采用全部上網方式消納發電量。
2.1.2乙方通過個并網點與甲方電網連接。其中:
并網點1:并網電壓等級為千伏。通過線(T接)接至千伏并網,并網容量為kW。產權分界點設在:,分界點_____側產權屬甲方,分界點_____側產權屬乙方。
并網點2:并網電壓等級為千伏。通過線(T接)接至千伏變電所(開閉所、臺區變等)并網,并網容量為kW。產權分界點設在:,分界點_____側產權屬甲方,分界點_____側產權屬乙方。
2.2設備維護管理責任范圍
甲方、乙方按產權歸屬各自負責其電力設施的運行、維護、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承擔有關法律責任。如產權所有方將其電力設施委托另一方或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運行維護管理時,應另行簽訂《電力設施委托運行維護管理協議》,明確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3電量計量
2.4電能計量裝置及相關設備
2.4.1電能計量裝置包括電能表、計量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等。
電能量遠方終端(包括其他采集終端)是指具有接收電能表輸出的數據信息,并進行采集、處理、分時存儲、長時間保存和遠方傳輸等功能的設備。
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是指能夠實現對遠方數據進行自動采集、分時存儲、統計、分析的系統。
2.4.2電能計量裝置按照《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進行配置。
2.4.3如設有電能量遠方終端(包括其他采集終端),其技術性能應滿足《電能量遠方終端》(DL/T743-2001)的要求。
2.4.4電能計量裝置應在光伏電站項目發電設備并網前按要求安裝完畢,并按規定進行調試。電能計量裝置投運前,由合同雙方依據《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的要求進行竣工驗收。
已運行的電能計量裝置,參照本款要求,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對電能計量裝置的技術性能及管理狀況進行技術認定;對于不能滿足要求的項目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2.4.5當在同一計量點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時,應分別安裝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的電能表,或安裝具有正反向計量功能的電能表。
2.4.6電能計量裝置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并施加封條、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動電能計量裝置及其相互間的連線或更換計量裝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術改造,改造方案需經另一方同意且在雙方到場的情況下方可實施,并須按《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及改造要求通過竣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5電能計量裝置維護管理
原則上發電上網關口電能計量裝置由_____付費購買、安裝、調試,并由_____負責日常管理和維護,_____予以配合、協助和保護;用網電能計量裝置由_____付費購買、安裝、調試,并由_____負責日常管理和維護,_____予以配合、協助和保護。
2.6電能計量裝置的校驗
2.6.1電能計量裝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驗,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承擔,雙方共同參加。由此發生的費用,按設備產權歸屬由設備產權所有人承擔。
2.6.2任何一方可隨時要求對電能計量裝置進行定期校驗以外的校驗或測試,校驗或測試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進行。若經過校驗或測試發現電能計量裝置誤差達不到規定的精度,更新改造所發生的費用,按設備產權歸屬由設備產權所有人承擔。若不超差,則發生的費用由提出校驗的一方承擔。
2.7計量異常處理
合同雙方的任一方發現電能計量裝置異常或出現故障而影響電能計量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和雙方認可的計量檢測機構,共同排查問題,盡快恢復正常計量。
正常情況下,結算電量以結算計量點電能表數據為依據。如果結算計量點電能表出現異常,則按對側電能表數據確定。對其他異常情況,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根據失壓記錄、失壓計時等設備提供的信息,確定異常期內的電量。
2.8電量計算依據
2.8.1上網電量或用網電量以_____為結算期,年終清算。上網電量以計量點電能表日_____時抄見電量為依據,用網電量以計量點電能表日_____時抄見電量為依據,經雙方共同確認,據以計算電量。
2.8.2結算電量數據的抄錄
(1)正常情況下,合同雙方以計量點電能表計量的電量數據作為結算依據。
(2)如裝有主、副表,當主、副表所計電量之差與主表所計電量的相對誤差小于電能表準確度等級值的_____倍時,則以主表計量的電量數據作為結算依據。否則應對主、副電能表進行現場檢驗,只要主電能表不超差,仍以其所計電量為準;主電能表超差而副表不超差時,才可以副電能表所計電量為準;兩者都超差時,以主電能表的誤差計算退補電量,并及時更換超差表計。在主表發生故障或因故退出運行時,副表代替主表計量。
(3)現場抄錄結算電量數據。在甲方電能量遠方終端投運前,利用電能表的凍結功能設定本條第2.8.1項所指_____時的表計數為抄表數,由雙方人員約定于_____日現場抄表。
(4)遠方采集結算電量數據。在甲方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正式投入運行后,雙方同意以該系統采集的電量為結算依據。若主站管理系統出現問題影響結算數據正確性,以現場抄錄數據為準。
2.9上網電量、用網電量計算
2.9.1上網計量電量為光伏電站項目向甲方送電、按第2.8.1項計量點抄見的所有輸出電量的累計值。
計量裝置應安裝在甲乙雙方的產權分界點處,當計量裝置安裝位置與產權分界點不一致時,以下損耗(包括有功和無功損耗)由產權所有人負擔。
(1)變壓器損耗(按計算)。
(2)線路損耗(按計算)。
2.9.2用網電量為按第2.8.1項計量點在上述所對應時段內抄見的所有輸入電量和所有啟備變壓器輸入電量的累計值。
2.9.3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應分別結算,不得互相抵扣。
2.10電費計算
2.10.1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的電價執行。本合同有效期內,遇電價有調整時,以調價文件為準。
2.10.2電費計算
(1)電費以人民幣結算。
(2)上網電費按以下公式計算:
上網電費=上網電量×對應的上網電價(含稅)
(3)用網電費按以下公式計算:
用網電費=用網電量×對應的電度電價(含稅)
2.11電費結算
2.11.1甲方按第2.9.2項完成抄表后,應于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上網電量的統計、匯總,并向乙方出具《電量結算單》和《電費計算單》并進行確認,如有異議,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盡快進行協商修正。雙方對《電費計算單》的確認應當在上網電量抄錄后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
2.11.2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電費計算單》開具增值稅發票,并在上網電費確認后的______個工作日內送交給甲方。甲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原件后,在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發票所列款項。
若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清上網電費,自_____日起,每日按照緩付部分的支付違約金。
2.11.3甲方電網或乙方光伏電站提供有償輔助服務業務費用的計算和支付事宜,由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12電能計量、計費差錯調整的電費支付
2.12.1由于電能計量、計費差錯,由合同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后在次月電費結算中一并清算。如甲方和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雙方應先按《電費計算單》支付電費,事后雙方再按有關規定協商退補。
2.12.2用網電費的支付
根據本合同第十條計算的光伏電站項目的用網電費,乙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結清全部電費。
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交付電費,甲方按規定向乙方計收電費違約金。違約金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費之日止,逾期日期自乙方收到繳費通知后第日起計算。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交付電費,當年欠費部分的每日按欠交額的、跨年度欠費部分的每日按欠交額的計付。
2.12.3違約金、補償金的年度清算
對于尚未結算的違約金、補償金等,合同雙方應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2.12.4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應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項,均應直接匯入收款方如下列明的銀行帳戶。當收款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開戶銀行或帳號時,匯入變更后的銀行帳戶。收款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銀行帳戶應與本合同提供的或書面變更后的相同。如確需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使用。
甲方: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2.13資料與記錄
雙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資料與記錄,以備根據本合同在合理范圍內對報表、記錄檢查或計算的精確性進行核查。
第三條雙方的義務
3.1甲方的義務
3.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購買乙方的上網電量,并按約定支付上網電費。采用第2.1.2項約定的方式消納電力的,甲方應接受、消納乙方光伏電站輸送的全部電力。
3.1.2在電力系統正常情況下,甲方按《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乙方提供網供電力。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運行、維護電網輸變電設施,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3.1.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調度及信息披露。
3.1.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約定,向乙方提供光伏電站項目運營所需電力。
3.1.5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電網安全穩定的情形外,不應限制乙方發電。
3.1.6根據政府權限部門規定,對乙方管理的電廠進行輔助服務與性能指標測評,并落實測評結果。
3.2乙方的義務
3.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電力行業標準的電能。
乙方供出的電能的電壓偏差、諧波、閃變及電壓波動、三相不平衡等電能質量指標應滿足GB/T12325、GB/T14549、GB/T12326、GB/T15543等電能質量國家標準的規定。
3.2.2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電能質量測試。乙方電能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的,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技術改造達到國家標準,否則甲方有權在并網點解列中止上網或網供電力。
3.2.3甲、乙雙方關于并網調度運行的相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相應合同執行。
3.2.4按月向甲方提供發電設備可靠性指標和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提供設備缺陷情況,定期向甲方提供發電設備檢修計劃。
3.2.5按照政府有關部門、電力行業內有關規定及光伏電站設備運行和檢修情況,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申報次月月度電力生產計劃,每年_____月前向甲方申報次年年度電力生產計劃。并嚴格執行經甲方統籌安排、平衡后下達的發電計劃。
3.2.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甲方結算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償輔助服務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3.2.7執行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參加輔助服務與性能指標測評,提高發電設備技術管理水平和運行管理水平。
第四條合同變更、轉讓和終止
4.1合同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雙方應協商修改合同相關條款:
4.1.1當事人名稱變更。
4.1.2改變供電方式、并網方式。
4.1.3增加或減少并網點、計量點。
4.1.4增加或減少發用電容量。
4.1.5電費計算方式變更。
4.1.6產權分界點調整。
4.1.7違約責任的調整。
4.1.8由于供電能力變化或國家對電力供應與使用管理的政策調整,使訂立合同時的依據被修改或取消。
4.1.9其他需要變更合同的情形。
4.2合同變更程序
合同如需變更,按以下程序進行:
4.2.1一方提出合同變更請求,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4.2.2雙方簽訂《合同事項變更確認書》(附件三)。
4.3合同轉讓
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下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4.4合同終止
合同因如下情形終止。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既有債權、債務的處理。
4.4.1乙方主體資格喪失或依法宣告破產。
4.4.2甲方主體資格喪失或依法宣告破產。
4.4.3合同依法或依協議解除。
4.4.4合同有效期屆滿,雙方未就合同繼續履行達成有效協議。
4.5合同解除
合同因以下情形解除
4.5.1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4.5.2合同一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權。
4.6合同解除程序
4.6.1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應達成書面解除協議,合同效力因解除協議生效而終止。
4.6.2如任何一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則另一方有權在發出解除通知的_____自然日后終止本合同:
(1)一方破產、清算,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電力業務許可證;
(2)一方與另一方合并或將其所有或大部分資產轉移給另一實體,而該存續的企業不能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
(3)合同雙方簽訂的并網調度協議終止;
(4)由于乙方原因,電站機組持續____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發電;
(5)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持續___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電力電量;
(6)合同雙方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項。
第五條法律責任
5.1違約責任
5.1.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5.1.2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約定以外,雙方約定甲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__________。
5.1.3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約定以外,雙方約定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__________。
5.1.4一旦發生違約行為,非違約方應立即通知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并盡快向違約方發出一份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和請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的書面通知。違約方應立即采取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認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5.1.5在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任何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2賠償責任
在電力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合同雙方各自產權歸屬確定,由產權所有人承擔責任。產權方不承擔由于違反安全和電力設施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而引發事故的任何責任。
第六條附則
6.1不可抗力
6.1.1若不可抗力的發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礙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可免除或延遲履行其義務,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遲履行的范圍和時間不超過消除不可抗力影響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未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義務,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結束,該方應盡快恢復履行本合同。
6.1.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則該方應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_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該通知中應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和預計持續的時間、事件性質、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及該方為減少不可抗力影響所采取的措施。
應對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如遇通訊中斷,則自通訊恢復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發生地相應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6.1.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雙方應采取合理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給一方或雙方帶來的損失。雙方應及時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未能盡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而擴大的損失。
6.1.4如果不可抗力阻礙一方履行義務持續超過日,雙方應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發生后日,雙方不能就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6.1.5因政府行為、法律變更或電力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導致乙方或甲方不能完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盡快協商解決。必要時,適當修改本合同。
6.2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6.2.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6.2.2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個月,雙方應就續簽本合同的有關事宜進行商談。本合同到期日前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要求的,本合同有效期延續年。
6.2.3在本合同需進行修改或重新簽訂但新合同尚未簽訂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6.3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爭議在協商開始后天內未能得到解決或雙方不愿意協商,可提請電力監管機構調解。如在_____日內調解不成,則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條處理:
6.3.1雙方同意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6.3.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__________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6.4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資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6.5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帳單、資料或文件等應發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和企業名稱。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發往變更后的地址;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企業名稱并提供企業工商執照復印件后,發給變更后的企業名稱。
雙方接收所有該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傳真號碼和電子郵箱地址如下:
甲方:
通訊地址: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
通訊地址:
傳真:
電子郵箱:
6.6文本和附件
6.6.1本合同共頁(含封面),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6.6.2合同附件
(1)附件一:發電設備主要技術參數
(2)附件二:計量點及產權分界點圖示
(3)附件三:合同事項變更確認書
(4)____________________。
6.7特別約定
本特別約定是對合同其他條款的修改或補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別約定為準。合同中未盡之處各方另行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