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四川省向國家能源局上報了《四川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實施方案》。近日,國家能源局正式復函省政府,支持四川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工作,同意將四川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納入國家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并在清潔能源重大項目、產業政策、體制機制改革方面給予支持。
國家能源局指出,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一要制定明確的清潔能源利用目標,著力提高清潔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力爭到2030年,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50%。二要加快構建清潔能源互補供應體系,積極推動雅礱江、大渡河等龍頭水電站建設,規劃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形成水、風、光互補運行的現代化電力系統。三要著力推廣終端電力應用工程,加強城市配電網和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在生產和生活領域加快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柴、以電代油,大幅增加電力消費。四要加快建立市場化的能源管理體系,積極推動電力體制改革、油氣體制改革和投融資體制改革,有序放開上網電價、銷售電價、公益性調節以外的發用電計劃和配售電業務。加快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清潔能源管理機制,保障水電等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和全額消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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