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國外媒體報道,韓國海力士半導體公司(以下簡稱“海力士”)與Rambus Inc.達成協議,海力士同意就近期發售的內存芯片向Rambus支付4.25%的版權稅。
Rambus今天表示,海力士同意為2009年1月31日至2010年4月18日期間銷售的包括DDR2和DDR3在內的新DRAM內存支付4.25%的版權稅,為老版本的內存芯片支付1%的版權稅。海力士發言人Park Seong Ae證實了這一協議。
海力士與Rambus今天的協議是在法官的指令下協商達成的,該協議使雙方接近解決長達八年的專利侵權法律糾紛。美國加州圣何塞(San Jose)地方法院法官羅納德·懷特(Ronald Whyte)上個月要求雙方就該問題達成和解。
Rambus還表示,已經要求海力士支付3.97億美元賠償金。但海力士發言人拒絕就該金額發表評論,并稱海力士預計賠償金將由法院最終判決。
懷特已裁定,要求海力士為2005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31日期間銷售的DRAM內存支付1%的版權稅,為近期銷售的DDR新DRAM內存支付4.25%的版權稅,他還要求海力士支付超過1.334億美元的賠償金。海力士表示,該公司將對幾個裁決提出上訴。
海力士今天向法院提交的文件表示,雙方還沒有就是否直接向Rambus支付版權稅或暫時由第三方保管,直到海力士得到聯邦上訴法院的最終裁決后再行支付達成一致意見。
Rambus和海力士將于3月17日在加州圣何塞地方法院為未解決的問題進行辯護。
Rambus高級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湯姆·拉威爾(Thomas Lavelle)表示,“盡管法院還需要解決一些問題,但我們對與海力士就一些條款達成協議還是滿意的。”
Rambus今天表示,海力士同意為2009年1月31日至2010年4月18日期間銷售的包括DDR2和DDR3在內的新DRAM內存支付4.25%的版權稅,為老版本的內存芯片支付1%的版權稅。海力士發言人Park Seong Ae證實了這一協議。
海力士與Rambus今天的協議是在法官的指令下協商達成的,該協議使雙方接近解決長達八年的專利侵權法律糾紛。美國加州圣何塞(San Jose)地方法院法官羅納德·懷特(Ronald Whyte)上個月要求雙方就該問題達成和解。
Rambus還表示,已經要求海力士支付3.97億美元賠償金。但海力士發言人拒絕就該金額發表評論,并稱海力士預計賠償金將由法院最終判決。
懷特已裁定,要求海力士為2005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31日期間銷售的DRAM內存支付1%的版權稅,為近期銷售的DDR新DRAM內存支付4.25%的版權稅,他還要求海力士支付超過1.334億美元的賠償金。海力士表示,該公司將對幾個裁決提出上訴。
海力士今天向法院提交的文件表示,雙方還沒有就是否直接向Rambus支付版權稅或暫時由第三方保管,直到海力士得到聯邦上訴法院的最終裁決后再行支付達成一致意見。
Rambus和海力士將于3月17日在加州圣何塞地方法院為未解決的問題進行辯護。
Rambus高級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湯姆·拉威爾(Thomas Lavelle)表示,“盡管法院還需要解決一些問題,但我們對與海力士就一些條款達成協議還是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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